1、厨余垃圾的定义
指居民在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、饮食服务、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易腐的、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,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、剩菜、剩饭、果皮、蛋壳、茶渣、骨头等,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、餐厅、饭店、食堂、市场及其他食品加工业。
2、厨余垃圾的投放要求
厨余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,除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,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。
厨余垃圾可由专人清理,避免混入废餐具、塑料、饮料瓶罐、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,并做到“日产日清”。此外,还应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(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),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、数量、去向等。
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,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、遗落和臭气的控制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、处理的监控。
3、厨余垃圾的主要类型
家庭、相关单位食堂、宾馆、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,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、腐肉、肉碎骨、蛋壳、畜禽内脏等。
① 蔬菜瓜果菜根、菜叶、果皮等。
*注意!硬果壳(如椰子壳、榴莲壳)不属于厨余垃圾。
② 残枝落叶
鲜花、废弃植物等。
③ 畜禽内脏、腐肉
④ 肉碎骨
⑤ 蛋壳
*注意!硬贝壳(如扇贝壳)不属于厨余垃圾。
⑥ 调味品盐、糖、味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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